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论语·宪问》14.7)
爱之,能勿劳乎?
爱他,能不让他操劳吗?父母宠爱孩子是本能,理所当然。但如果陷入溺爱之中,虽曰爱之实则害之。劳之的目的,是让他能够独立。父母真爱自己的孩子,平时就引导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行动起来,凡事尽其所能,养成其劳动与勤奋的习惯。勤能补拙,一勤天下无难事。《国语·鲁语》言:
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淫也;瘠土之民莫不向义,劳也。
因溺爱而使孩子的人生走向歧途的事例太多,毋庸多言。但是不要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刻意让孩子吃不必要的苦。任何人的成就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取得的。家里有优越的条件就要让孩子充分利用;条件不允许的,该吃的苦就一定要吃。
刻意进行所谓的吃苦体验,寄希望于一两次培训集训,让孩子长大成人,不过是内心焦虑的父母的自我安慰而已:看我尽到父母的责任了。回到现实,溺爱依旧。
忠焉,能勿诲乎?
忠于他,能不劝告教诲他吗?忠,不是凡事听从的愚忠,而是要对其错误及时指正,少走弯路。如此才是尽到朋友之责任。事事听从你的朋友,不见得是真心对你好。
爱而劳之,忠而诲之,不仅是父母爱子女,忠于朋友。更是对我们爱的每一个人,忠于的每一个人。《集注》引苏氏言:
"爱而勿劳,禽犊之爱也。忠而勿诲,妇寺之忠也。爱而知劳之,则其为爱也深矣。忠则知诲之,则其为忠也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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