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药物过敏即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是指应用恰当剂量的药物来治疗、诊断或预防疾病时发生的不需要或不愿有的反应,分为可预期的不良反应和不可预期的不良反应。
可预期的不良反应通常是剂量依赖性,与已知药理作用相关,发生于正常人群。如任何人服用常用剂量的阿托品后,除有解除肠绞痛的治疗作用外,都会发生口干、视觉模糊和眼压增高的不良反应。
不可预期的不良反应是非剂量依赖性的,与已知药理作用无关,而与患儿的免疫应答或遗传因素有关,如药物过敏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又称为药物变态反应、药物超敏反应,是指有易感的个体,在用药过程中,被某种药物或其代谢产物致敏,产生特异性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当再次应用该药时(抗原的再暴露),发生的特异性免疫反应。由此产生的临床症状与该药的药理学作用完全无关。
药物过敏反应是药源性疾病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药源性疾病的1/4。对多数药物来说,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1%~3%,儿童发生率为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