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抑郁症因其发病率日益攀升而被越来越重视,同时,抑郁障碍的高复发率让其治疗过程迂回曲折或者让你心灰意懒;抑郁障碍发病机制不明让你感觉到治疗的迷茫和不安,那么抑郁障碍到底是什么?很多患者不明白,感觉到门诊就医,大夫询问了一些问题,然后告诉自己得了抑郁症,需要吃药。感觉一下子承受不了:是不是医生太草率了?哪有这样看病的?不需要做检查吗?
临床大夫常用的疾病诊断标准《ICD-10》对抑郁症的如此定义:
1、 核心症状(最主要的症状表现):
1) 心境低落,
2) 兴趣和愉快感丧失,
3) 导致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
2、 附加症状(相对次要的重要症状):
1) 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2) 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
3) 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即使在轻度发作中也有);
4) 认为前途暗淡悲观;
5) 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
6) 睡眠障碍;
7) 食欲下降。
轻度抑郁症的判断标准:包括至少核心症状的两条,附加症状至少两条,所有症状都不应达到重度,整个发作持续至少2周,轻度抑郁发作的患者通常为症状困扰,继续进行日常的工作和社交活动有一定困难。
中度抑郁症的判断标准:至少有核心症状的两条,再加上附加症状的至少四条症状,整个发作至少持续2周。
重度抑郁症的判断标准:满足所有核心症状,再加上至少四条附加症状,其中某些症状应达到严重的程度。重度抑郁发作患者常表现出明显的痛苦或激越,如迟滞为突出特征时,上述表现可不明显。自尊丧失、无用感、自罪感可以很突出,在极严重的病例,自杀是显而易见的危险。持续不足两周如病情凶险或起病急剧也可做出诊断。
从以上可以看出,抑郁症的诊断是有其专业标准,不能随意的扩大化或忽略,而在临床上这两种现象存在非常普遍,如很多患者进入诊室的第一句话是:“大夫,我得抑郁症了。”实际上,患者为之难过的不是疾病本身的症状,而是由于自我的不良暗示造成的负性情绪,且很多神经症的患者有感觉过敏或喜好夸大以引起关注的特点,因此,容易被诊断为抑郁症,结果,只能加重患者自身的不良暗示,从而造成症状的迁延不愈。而很多隐匿性抑郁症不能被及时的发现和诊断,这种类型多以躯体不适为主要表现,抑郁情绪却不明显。他们多辗转于内、外科求治,做了许多不必要的检查,有些被误诊。由于我国大众多对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讳莫如深,导致这种情况在国内比较常见。
抑郁症识别的推荐案例:
抑郁症由于其本身的独特性质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像其他疾病一样,交给大夫,然后等待康复,尤其是一些重度抑郁症或者伴发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患者本人自知力是不完整的,根本没法主动的配合治疗,同时,有些患者家属因不愿意提及这些症状,感觉是丢人的事情,从而故意欺瞒医师,造成对病情的低估。在我刚刚开始独立值门诊的时候我接诊了一位印象很深的患者,他走进诊室时,表情很焦虑,坐下后便对我滔滔不绝的讲述他的那些苦恼和压力,他是一位即将毕业研究生,感情的挫败和就业的压力让他不能集中精力,反复想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他极力控制,但发现无能为力,他反复检查的行为很严重,并因此影响了他和导师、周围同学的关系,这更加剧了他的不安。家属在傍边一直在说他的过去,说他如何优秀,如何出类拔萃,如何要求完美,然后讲述他们的家族荣耀及家族对患者的期望。家属的陈述让我确信了自己的判断:强迫性性格(又称之为完美性性格),而病人的症状描述也完全吻合了强迫性思维和强迫性行为的诊断标准,至于病人的焦虑情绪,我们也可很好的解释为强迫中存在的焦虑情绪,精神科查体让我排除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但是患者的这种状态让我不能完全放心,于是我问他情绪方面有没有受影响,这时候家属打断了他的话,抢白说:“他吃的好,睡的香,就是太要强了。”患者本人也回避了这个问题的回答。我因此也放松了警惕。我开了一些抗强迫的药物,并合并一点氯硝西泮缓解他的焦虑情绪,而一周后的一个电话彻底推翻了我的诊断:患者自杀了!患者服用了所有的氯硝西泮!幸运的是患者被及时送往医院,且由于患者只服用了10片氯硝西泮,没有生命危险,只是由于氯硝西泮对认知的损害造成患者对近期记忆的丧失。患者家属在给我的电话中才说了实情,实际在这之前,患者曾经有割腕等自伤的情况,但是家长怕抑郁症的诊断会影响他的学业和工作,故意隐瞒了下来。晚上8点左右,我从家里赶到医院的急诊科,对他的病史再次做了详细询问,发现其实他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落差感造成的抑郁!当然我们不能否定强迫症的诊断,但在先后顺序和治疗的侧重点上我的判断失误了,他们的家属也因之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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